(江苏)南京医科大学2013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南京医科大学是江苏省重点大学,已有78年历史。是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333工程”培训基地。被列为全国首批六年制医学院校和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我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32项,创历史新高。学校有16个本科专业,2个六年制双学位专业,5个七年制专业(方向)。

我校学生艺术团由管乐团、民族乐团、合唱团、舞蹈团、话剧团、礼仪队、播音主持部、书画部、和弦乐团组成。艺术团成员在团期间实行学分制课程管理,服务期满后可获得相应的人文选修学分。我校管乐团于2004年6月5438+10月被江苏省教育厅授予“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管乐团”称号,我校民族乐团于2009年7月被江苏省教育厅授予“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民族乐团”称号。2009年6月,我校学生乐团应邀参加2009年荷兰梵高国际音乐节并获得一等奖。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65 438+03]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弘扬民族传统文化,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艺术团建设,更好地开展学校艺术教育,我校将公平。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条件,参加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符合我校招生计划要求的江苏省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项目

今年艺术特长生招生主要是器乐、舞蹈、声乐,下面没有列出的项目今年都不招生。

1,器乐

(1)管乐(巴松管、长号、圆号、双簧管、小号、长笛、萨克斯管、单簧管等。)

(2)民乐(扬琴、、大阮、中阮、笙、琵琶、竹笛、、板胡、唢呐)。

(3)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4)打击乐(西洋打击乐和民族打击乐)

2.舞蹈(民族舞、现代舞等。)

3.声乐(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

4.曲艺(戏剧、主持等。)

三、报名方式

1,书面报名。书面材料请使用A4纸(装订时以网上附件登记表作为材料封面,无需另做封面)。材料包括:

(1)网上报名表一份,照片处加盖骑缝章,由所属中学填写,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以来获得省市各类获奖证书、等级证书复印件等证明其特长的材料;

(3)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以上材料将通过EMS邮寄至我校(见以下地址),截止日期为2065438+2003年2月2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申请材料逾期不予退还。请在信中注明:“具有艺术特长的材料”字样。

2.我校收到报名表和材料后进行初选,并将拟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进行集中公示。我们学校也会在校园网上公布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也可以电话咨询。

四、艺术水平资格考试

1.根据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同意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中国药科大学6所高校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结论。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

2.3月上旬,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艺术水平考察(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关注网站通知),考生须提供本人专业水平测试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3.我校将根据考生报考意向,整合其参加我校认可的上述六所高校艺术人才测试的结论,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后确定我校艺术人才选拔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核、公示。我校将根据阳光高考平台和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名单在我校网站上再次公布。

4.凡考生参加已接受我校测试结论的多所高校测试,成绩不一致的,我校根据艺术团实际需要,坚持质量优先于数量的原则,高水平确认测试成绩,适当控制“优秀”比例。

5.对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将通知本人及家长与我校签订《南京医科大学2013艺术特长生录取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动词 (verb的缩写)录取方法

1.考生必须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参加2013全国高考。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评分办法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文件执行。

2.我校将严格执行江苏省考试院相关政策和江苏省招生制度。根据考生艺术资格审查和高考成绩,从平行志愿中择优录取。

3.凡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生必须按照规定为我校大学生艺术团服务,遵守大学生艺术团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并与我校签订《艺术生诚信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4.如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新规定,与我校招生简章内容相抵触,以新通知规定为准。

不及物动词联系信息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南京医科大学团委艺术中心。

邮政编码:210029

网址:(太阳花网站)

电子邮件:twyszx@nj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