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是985院校还是211院校?
武汉音乐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全国九所独立音乐学院之一,华中地区唯一的独立高等音乐院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首批MFA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
武汉音乐学院是华中地区唯一的独立音乐院校。65438年至0953年,由中南文艺学院音乐系、华南人民文艺学院、广西省立艺术学院组建的中南音乐学院,是武汉音乐学院的起点。其前身有武昌艺术学院音乐系(1930)、湖南省音乐学院(1947)、广西省艺术学院(1946)、广东省艺术学院(1938)、广州市艺术学院(1948)65438至0958年,中南音乐学院与武汉艺术师范学院合并组建湖北艺术学院。1985更名为武汉音乐学院。
学校以德育为根本任务,以建设人民满意的高水平音乐学院为建设目标,贯彻艺术表演、艺术创作、理论研究三位一体的学科建设方针,坚持“德育、自强、尊文、尊美”的校训,培养高素质、多元化的音乐舞蹈专业人才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拔尖创新人才。
学校是全国首批授予硕士学位的专业音乐院校之一,设有音乐舞蹈、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艺术硕士(音乐舞蹈)三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目前设有作曲系、音乐系、中文系、钢琴系、管弦乐系、声乐系、舞蹈系、音乐教育学院、表演艺术学院、研究生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系、继续教育学院(含成人本科教育)、附属中学、附属小学等教学单位。有音乐附小,音乐附中,本科,硕士生,博士生。
国家音乐表演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全国两个国家级音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学校7个本科专业中,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3个专业为国家级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作曲、作曲技术理论4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表演、编导2个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是湖北省高校首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拥有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湖北省音乐创作协同创新中心、东方交响乐团、东方中乐团、中国编钟乐团、东方合唱团、东方舞蹈团等一系列学科专业建设和艺术实践平台,是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黄钟》是中国九大中文音乐核心期刊之一。学校坚持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学院的课程内容在英国独树一帜,丰富新颖,紧跟世界最新音乐学术研究。教师团队都是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艺术教育家,他们共同致力于推动音乐艺术的学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