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1.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业技术、扶贫等社会公益事业。

党政机关招聘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或择优录用。

2、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应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

3、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一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工作。

1.对在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受聘于农村基层单位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的人员给予工资或生活补贴;

2、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级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的,由政府补偿学费、补偿助学贷款;

3.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招收研究生和事业单位聘用时优先录取;

4、参加“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等项目,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初试总成绩增加10分,高职(专科)学生免试进入成人本科学习;今后,相应的自然减员空缺将全部聘用参加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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