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了高校命名规范。
高校命名要坚持名副其实,准确规范,体现办学理念,突出内涵和特色,切忌贪大求全。高等学校应当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层次、规模、类型、学科类别、教学科研水平、隶属关系和所在地确定名称,实行一校一名制度。
本科层次的院校称为XX大学或XX学院,专科层次的院校称为XX职业技术学院或XX学院,本科层次的职业学校称为XX职业技术大学/职业大学。根据学校所在地区、行业、学科的特点,可以加上适当的限定词。
扩展数据
要称为大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主要培养本科及以上专门人才;在文科(包括文学、历史、哲学、艺术)、政法、财经、教育(包括体育)、理、工、农、林、医等8个学科中,以3个以上不同学科为主体学科。
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实力和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全日制学生计划5000人以上。但边远地区可能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委批准,可不受此限。
一所院校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主要培养本科及以上专门人才;全日制学生计划3000人以上。但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设有艺术、体育等特殊学科或有特殊需要的学院可不受此限。
一所专科学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主要培养专科层次的专门人才;全日制学生计划1000人以上。但是,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偏远地区或有特殊需要的学校可不受此限制。
作为高等职业学校,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主要培养高等专科层次的专门人才;优先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全日制学生计划1000人以上。但是,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偏远地区或有特殊需要的学校可不受此限制。
百度百科-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
百度百科-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