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社团管理系统
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推进学生社团自身建设,打造我校品牌社团,促进社团朝着规范有序的方向不断发展,充分发挥其培养学生兴趣、拓展学生能力、丰富校园文化的功能,促进校园文化的凝聚与融合,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星级社团的评定活动在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团委学生会社团部实施。第二条星级社团的评定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第三条评定等级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最高的是五星级俱乐部。第四条参与者为在团委学生会社团部注册的正式社团。第五条各校级社团需参加每学期举行的星级社团评比。第二章星级社团条件第六条一星级社团评定条件为1,组织体系完善。组织健全,宗旨明确,章程完备。为配合社区部的工作,社区领导按时参加社区部召开的会议。2.文档管理规范。俱乐部系统、人员(包括现有会员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活动、历史沿革等信息详细完整。3.群众组织活动正常开展,日常制度运行正常。4.按时报到,与俱乐部部门保持正常联系,俱乐部负责人会正常参加俱乐部部门召集的会议和活动。第七条二星级俱乐部的评定标准为1,与第六条1、2、3相同。2.按时及时登记,与俱乐部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俱乐部负责人会正常出席俱乐部部门召集的会议和活动,并能认真执行相应的工作安排;3、有计划、精心组织、积极参加大学生社团活动。4、一学期在学校开展集中活动不少于2次。第八条三星级俱乐部评定条件为1,与第七条、1、2相同。2.积极参加大学生社团活动月的各项活动,按计划精心组织,完善项目方案,设计新的活动,体现社团特色。在学校有一定的影响力。3、一学期在学校开展集中活动不少于3次。4.一学期内以社团名义向学校广播电台、学生在线等学校媒体提供至少1篇社团活动报道。5.在参加评比前(指上学期评比活动结束,本学期评比开幕前),社团的相关事迹已在学校各种媒体公开报道。第九条四星级俱乐部的评定条件为1,与第八条相同,1,2 2,一学期内在校集中活动不少于四次。3.参加评比前(上学期评比活动结束至本学期评比开始),社团工作受到上级组织表彰,或社团相关事迹在校级以上各类新闻媒体(不含校级媒体)公开报道。4.一学期内以社团的名义向学校媒体如学校广播电台、学生在线提供至少3篇社团活动的报道。第十条五星俱乐部的评定条件为1,与第九条相同,1,3 ^ 2,一学期不少于5次。3.一学期内以社团名义向学校媒体如学校广播电台、学生在线提供至少5篇社团活动报道。第三章星级社团的评定第十一条评定程序1。社团部会召开社团第一负责人会议,部署星级社团的评比工作,一般在开学一个月内进行。2.调查问卷以问卷的形式在协会会员和非会员中进行。(此分数占总评价的20%)3。俱乐部负责人召集俱乐部成员开会,整理参选材料,包括:本学期工作计划、上学期工作总结、活动总结、财务报告、申请书(活动书面申请和参评申请书)、会员档案表(复印件)(此分数占总评价的30%,其中:提交热情为15。5.召开星级俱乐部评审会,各俱乐部结合自身建设实践整理材料,以幻灯片形式在会上发言。大会评委会由团委老师、团委学生会代表、社团部代表、各社团代表、非社团成员代表组成。(此分数占鉴定总分的50%)6。社团部负责汇总评比结果,整理相关材料,提交学校团委审批。第四章奖励1。星级社团由学校团委颁发证书和奖金。2.一星级俱乐部的协会可评选出2名优秀会员,二星级俱乐部的协会可评选出15%的优秀会员,三星级俱乐部的协会可评选出20%的优秀会员,四星级俱乐部的协会可评选出25%的优秀会员,五星级俱乐部的协会可评选出30%的优秀会员。优秀成员将由学校团委颁发证书和奖品。第五章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团委学生委员会社团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