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基本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个学校叫四川师范大学,英文翻译是Sichuannomaluniversity。学校代码是10636。

第二条学校地址:我校有两个校区:狮子山校区和成龙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1.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2.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我校各学院所在校区及2020年新生专业地址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或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本科职业教育培养改革试点”的通信工程专业是我校与四川邮电职业学院、四川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培养的专业,在我校和四川邮电职业学院就读。

第三条我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公立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是一所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修完教学计划所列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由四川师范大学颁发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学校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1。学校纪委办公室028-84761400847606242。招生期间,学校设立考生咨询、来信、来访、违规接待办公室,电话:028-84760658476899。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并监督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生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主任是学校的校长,副主任是分管纪委和招生工作的校领导。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和协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生的招生工作。招生领导小组由分管招生的学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是分管招生的校领导。

第八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应当成立招生和违纪举报信访接待小组,由纪委办公室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对招生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公开处理结果。

第十条在招生过程中,学校设立考生咨询及来信、来访和违法举报接待室,负责受理考生及相关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或举报。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制定。招生就业处提出方案,报校长办公室审批,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省源计划的制定以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为依据,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报教育部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四川省及其他省(市、自治区)学校的招生计划,通过学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在本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和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招生计划上公布。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校可在今年的招生计划中预留少量本科项目,以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生源的不平衡。我校预留招生计划的使用和投放决定均在相关省(市、自治区)“信息交互”和“备案前”分批进行,使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四章入学

第十五条学校在招生工作中要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生部门监督”的招生制度,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政策处理相关问题。

第十六条有关省(市、自治区)允许学校自主选择考生档案查阅比例的,我校考生档案查阅比例为100%。其中,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出现的招生计划空缺,全部用于公开征集考生志愿。

第十七条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投档加分”政策,鼓励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将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八条产品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我校不限制考生考外语的语种。但原则上英语是大一必修课《大学外语》的教学语言。

第十九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舞蹈、音乐表演(音乐剧)、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m..

第二十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其中,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自理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不予录取。同时,有明显肢体残疾或语言障碍的考生,原则上不能报考毕业后可能从事教学的相关专业。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往届学生和报考我校的新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二条同等条件下,已被我校录取的医务工作者子女可根据考生意愿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普通专业录取原则:

1.关于专业志愿的年级差异:学校安排专业时,不存在专业年级差异。根据考生“投档分数线”和专业志愿,按“投档分数线”择优录取。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可以参考学校近几年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结合自己的分数和兴趣爱好合理有序地选择专业。当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会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分配到其他未满的专业,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低于非调配志愿。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不予投档。

2.对已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省(市、自治区),按省(市、自治区)要求在我校投档的考生,按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