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哈佛大学的历史。

美国第一所高等学府

15年底,从欧洲到美洲的大西洋航道被哥伦布开辟后,欧洲人陆续来到美洲。17世纪初,第一批英国移民抵达北美,在那里开辟了自己的“伊甸园”——新英格兰。在移民中,有超过65,438+000名清教徒,他们在牛津和剑桥大学接受了古典高等教育。为了使他们的后代能够在新的家园接受这样的教育,他们于65,438+0636年在马萨诸塞州的查尔斯河畔建立了美国历史上第一所学府哈佛学院。1780年,美国建国后的第四年,拥有140多年历史的哈佛学院升格为哈佛大学。

哈佛学院的创始人在移植剑桥大学的模式时,学院原名“剑桥学院”。1639年,为纪念学院创始人、建校费用的主要捐助者约翰·哈佛(John Harverd),马萨诸塞州议会通过决议,将学院更名为“哈佛学院”。

从哈佛学院时代就开始使用的哈佛大学校徽上,VERITAS几个字是用拉丁文写的,意思是“真理”。哈佛大学原来的校训也是用拉丁文写的,意思是“以柏拉图为友,以亚里士多德为友,更重要的是以真理为友”。校徽和校训的文字都表明了哈佛大学的宗旨——追求真理,崇拜真理。

做了20年哈佛大学校长(1933 ~ 1953)的美国著名教育家科南特曾说过:“大学的荣誉不在于它的建筑和数量,而在于它代代相传的质量。”哈佛大学正是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的选才育人,才能成为人才辈出的一流名校,对美国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科学和高等教育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全世界的学习者都有巨大的吸引力。

在比赛中争取第一名

1693年,北美第二所高等学府威廉玛丽学院(现为弗吉尼亚大学第一学院)诞生。1701年,耶鲁学院(现耶鲁大学第一学院)成立。这两个学院的出现,让哈佛学院有了合作伙伴,也有了竞争对手。18世纪下半叶,北美建了9所学院。虽然新建的学院普遍沿袭了英国老牌大学的模式,但毕竟时代不同了。受欧洲启蒙运动和工业革命的影响,数学和自然科学逐渐挤进了这些学院的教学领域。深受英国古代大学传统影响的哈佛学院正面临着强大的挑战。1727年,哈佛学院建立了数学和自然哲学的教授讲座,这是顺应时代的变化。此时,北美工业革命的势头正在上升,新兴产业和商业对应用科学的需求使得哈佛面临重大选择:要么墨守成规,这将失去其在北美高等学府中的领先地位;要么推陈出新,才能继续执掌北美高校。哈佛选择了后者。

数学和自然哲学的讲座举办后,哈佛学院还购置了一批科学仪器设备,教授们以实验的方式给学生讲授天文学、物理学和化学。在数学领域,建立了测量和导航等技术学科。1780年,医学教授讲座的设立促进了植物学和化学的研究。教授们开展了各种科学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发表在北美和英国的学术期刊上。自然科学最终在哈佛确立了稳固的地位,并对其他学院产生了影响。

1775-1783年,北美13英国殖民地爆发了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哈佛学院顺应潮流,站在同情和支持独立战争正义事业的一边。在马萨诸塞州,几乎所有著名的革命者都是哈佛毕业生,包括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人之一、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1775年7月3日,乔治·华盛顿在哈佛学院所在地剑桥被任命为北美独立战争军总司令,他的司令部也曾设在剑桥。1776美利坚合众国诞生后,哈佛学院将荣誉法学博士学位授予乔治·华盛顿、托马斯·杰斐逊(《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美国第三任总统)、约翰·杰伊(美国最高法院第一任首席大法官)、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美国联邦政府第一任财政部长)。

到1780年,哈佛学院相继设立神学、数学、自然哲学、医学等讲座,学院升格为大学。按照欧洲中世纪大学的传统,要有三个学院组成的联合体才有资格成为大学。当时马萨诸塞州议会出人意料地承认哈佛学院为大学,这既是一种爱,也是一种鞭策。哈佛大学继续关注自身建设。1816成立神学院,1817成立法学院。加上原来以文理为主的哈佛学院,共有三个学院,成为名副其实的名正言顺的大学。19世纪上半叶,哈佛大学的影响力已经超越了马萨诸塞州,到达了美国的中部和南部。

北美独立战争初期,哈佛学院的经费,包括房产租金,不足1700。在1793战后,哈佛的基金已经超过了182000美元。19世纪,由于校友的赞助,哈佛大学的基金稳步上升,1800年达到24.2万美元,1869年达到225万美元。

在此期间,哈佛大学的课程设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790哈佛大学开设拉丁语、希腊语、数学(包括天文学)、英语写作、哲学(包括形而上学、道德和政治)、神学、自然科学、希伯来语和法语,学生可以任选其一。哈佛大学课程的变化很大程度上是受德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影响。在此期间,德国著名教育家威廉·洪堡提出了关于大学教育改革的三个著名原则:独立性;自由与合作相统一的原则;教育与研究相统一的原则和科学统一的原则。洪堡不仅提出了大学改革的理想,而且在他倡导的柏林大学中付诸实践,倡导学术自由,将教育与科研相结合。柏林大学成为德国新型大学的典范。一些在哈佛大学任教的年轻教授曾经在德国学习,受到德国大学的影响。他们要求改变英国大学的模式,以德国为师,沿袭德国大学的体制。1825,四位青年教授联名提出四点改革建议:减少古典文学课程比重;重视外国现代文学的研究;建立研究生学位制度;因材施教。这四条意见当时都没有采纳。

1829年,J .昆西成为哈佛大学校长。他大刀阔斧地扭转哈佛大学的方向,极力主张重视科学的教学。他在16 (1829-1845)任职,在哈佛大学建立了理学院和天文台。18世纪和19世纪,随着哈佛大学的发展,学校课程范围扩大,重点改变,自然科学受到极大重视。

1869-1909年,化学家查尔斯。威廉·艾略特曾担任哈佛大学校长。他任职40年,把哈佛大学建成了一所大型现代化大学。他给法学院和医学院注入了新的活力,并建立了新的商业管理、牙科和艺术学院。注册学生从1000人增加到3000人,教职员工从49人增加到278人,学校经费从2300万美元增加到2.25亿美元。

1909-1933年,艾伯特·朗斯·洛厄尔是哈佛大学的校长。他重新制定了本科课程计划,实行课程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制度,使学生接受良好的基础教育。洛厄尔的导师制至今仍被哈佛大学沿用。洛厄尔最突出的贡献是在哈佛大学实行住宿制。这个制度的实施,让大型综合性大学的本科生有了一个小学院的环境。新生入学后的第一年住在哈佛校园内或附近的宿舍。一年后,学生住进12宿舍,13宿舍是为几日生设置的。每栋宿舍楼都有驻场老师和导师团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此外,每个宿舍还设有餐厅和图书馆。在宿舍区,经常开展各种有趣的体育、社交和文化活动。

近年来的几位校长,如柯南特、内森·马什·普西、德里克·博克和现任校长鲁·,都为哈佛大学的建设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他们一方面努力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同时努力发挥哈佛大学作为研究机构的突出作用。

柯南特曾在1919-1953任哈佛大学化学系教授、系主任、校长。他在哈佛大学实施了校外特别委员会制度,用于评估学校教师的资格和任期。他还创建了一个通识教育项目,为所有本科生提供除主要课程之外的广泛研究领域。

1953-1971年,浦西任总裁。在他的主持下,哈佛大学进行了美国高等教育史上规模最大的募捐活动,为哈佛大学筹集了8.25亿美元。这项活动增加了哈佛大学教师的工资,扩大了对学生的资助,设立了新的教授职位,丰富了教学设备。

从1971开始,博克一直是总裁。他认真处理了高等教育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包括行政管理、少数民族和妇女的教育机会以及学术界和工业界之间的技术转化。博克校长还重组了哈佛大学的管理机构,将现代管理方法和程序引入哈佛大学的各个研究生院和系。

1991年,鲁成为第26任总统。作为更好地协调学院和教师之间关系的一部分,他发起了一个集中的全校学术计划,以确定哈佛最重要和最优先的部分。此外,鲁还强调了大学的责任:优秀的本科教育,大学的大门永远向不同经济阶层的人敞开,研究型大学如何适应信息快速增长和财政严重紧张的时代,在自由表达的社会中迎接挑战。

课程的不断改革和更新

哈佛大学360多年的历史,就是一部发展与变革相互推进的历史。

创立于一个半世纪前的哈佛学院,一直以英国的牛津和剑桥两所大学为基础,以培养牧师、律师和官员为目标,注重人文学科,学生不能自由选课。19世纪初,高等教育课程改革的号角在哈佛吹响,倡导“学术自由”和“讲课自由”。“固定学年”“固定课程”的刻板印象受到冲击,自由选修课的制度逐渐出现。哈佛学院也有人主张实行选修课。这种创新需求遭到传统保守势力的反对,倡议在哈佛没有实现。

然而,要求高等教育适应社会发展和学生个性需求的呼声日益高涨。1839,哈佛大学再次启动课程改革。1841年,哈佛正式实施选课制,但在保守势力的反对下迅速倒退。

19年的60年代,美国内战爆发。内战为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铺平了道路。生产力突飞猛进,科技工作者的地位逐步提高。工程师、自然科学家和工业技术人员能够与律师和官员并驾齐驱。形势的变化非常有利于高校的课程改革,选修制再次兴起,哈佛再次率先改革。

1869年,年仅35岁的艾略特成为哈佛大学校长。之后他担任了40年的总统,他是选举制的主要指挥者。在他的领导和推动下,哈佛大学全面推行选课制。到1895,只有英语和现代外语还是必修课,其他都是选修课。美国很多高校都跟随哈佛大学的脚步,减少或取消必修课,增加选修课。

根据自由选修制的要求,学生可以选修16课程攻读学位。只要符合要求,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位。这种方式打破了固定的四年学制,成绩优秀者可以在三年内获得相应的学位,可以称之为“不拘一格降人才”。在艾略特的努力下,哈佛大学聘请了名人学者授课,开设了比其他大学更多的选修课,扩大了学生的知识面,充分发挥了学生的学习潜力。艾略特的教育思想和课程改革对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强调,高校要给学生三大法宝:一是给学生在学业上选择的自由;二是给学生在自己擅长的科目上施展才华的机会;三是将学生的学习从被动行为转变为自主行为,将学生从对老师的依赖和从属中解放出来。

1909年,洛厄尔成为校长。在保留自由选课制优点的前提下,他提出了新的教学改革方案。从1914开始实行“集中与分散”制度。所谓“集中”,是指在16门选修课中,必须选修6门本系专业课,以保证重点;所谓“分布”,就是其他六门课从三个不同的知识领域中选择两门,保证学生的知识面更广。其余的课程由学生自由选择。这种体系既能保证专业课的深度,又能开阔学生的视野,还能给学生的个人爱好留下适当的空间。

1933年,化学家柯南特担任校长,他下大力气成立了专门委员会,研究1940年的课程改革。经过五年的反复研究,提出了一个专题报告,主张加强通识教育。根据专题报告的建议,哈佛大学又进行了五年的实验,于1951年正式实施“通识教育”制度。按照通识教育制度的规定,一、一、二年级学生要从本系选修6门专业课,然后从人文、社会、自然中选1门通识教育课,3门,其他系至少3门;第二,三四年级也有通识教育班。一、二年级没有学过通识教育课的,不得上三、四年级的通识教育课。第三,攻读硕士、博士的学生,可以在三、四年级选修一些通识教育课程;第四,不允许学生选修属于同一考试组的两门课程。这样,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紧密结合,相互衔接,有序发展。这种方式吸收了前一种制度的优点并加以综合,形成了以交流教育为基础,以集中和分散为导向的自由选课制度。

哈佛大学学生成绩一般有四种评分方法:一是按照A、B、C、D、E五个等级,A为最高分;第二,及格与不及格;第三,满意与不满意;第四,有学分和没有学分。

哈佛大学的课程改革并没有停滞,他们接着研究哪些课程是通识教育中的核心课程或基础课程。他们深刻认识到,无论学什么专业,都要有深厚的基础知识。哈佛大学“根深叶茂”的理念非常清晰。

德里克·博克于1971年成为总统。他非常重视本科基础教育,并采取了有效措施。20世纪初,美国大学的文科课程是按照深度与深度相结合的原则设置的,不仅让学生对某一领域有更深入的了解,还要求学生对其他领域有更广泛的涉猎。到20世纪中叶,要求学生在知识广度上对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有一个大体的、基本的了解。到了六七十年代,上述课程模式再次受到挑战。由于人类知识的空前膨胀,传统的学科之间的界限被打破,使得传统的文科课程结构处于不得不改革的境地。1973年,博克校长任命亨利·罗索夫斯基(Henry Rosovsky)为哈佛文理学院院长,委托他研究文理学院的目标和哈佛大学本科教育存在的各种问题,号召教师建言献策,集思广益,重新制定大学教学的目标和方法。罗索夫斯基任命威尔逊教授研究* * *相同的基础课程,并在1976提出了改革方案,即“威尔逊报告”。这份报告主张开设必修的* * *基础课,经过反复讨论和修改,罗索夫斯基院长亲自主持了进一步的修改工作。结果1978提出了一个关于* * *基础课的报告,决定第二年付诸实践。

从上面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哈佛大学在不断适应时代的要求,不断创新。这项改革不是带着纯粹的热情匆忙进行的,改革也不是孤立进行的。这些对于我们的教育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哈佛大学的机构

哈佛大学的管理机构是哈佛大学董事会和哈佛大学监事会。

哈佛大学董事会

哈佛大学董事会负责管理学校的财务和学校事务。有关教育方针和机构设置的重大问题,由各系校长和主任向董事会讨论决定。哈佛大学的研究生院院长和系主任由总统任命。

校务监督委员会

哈佛大学的校务监督委员会由30名成员组成。这些成员大多由毕业于哈佛学院和拉德克利夫学院的校友选举产生,任期6年。校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大学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对大学的教育政策和实践提出建议,支持学校的重大活动。

持续时间长的活力总是新的

在世界名校中,哈佛大学算得上是一棵不朽的松树。探索这所著名大学的持久关系是全世界高等教育研究者感兴趣的话题。之所以能经久不衰,与时俱进,值得所有大学学习。

第一,创新。哈佛学院在建校之初,只有旧中国农村的一所乡村学校的规模。现已发展成为规模庞大、设备先进、成绩突出、影响深远的美国第一大学。这不是上帝的恩赐,也不是自发的,而是哈佛人努力工作、不断创新的结果。事实证明,新陈代谢和创新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从模仿英德到自主创新体系,从只学固定课程到采用自由选课制、集中分散制和通识教育制,哈佛形成了以通识教育为基础,以集中分散制为导向的自由选课制,等等,都是创新的结果,时至今日也没有停止。这是一个欣欣向荣的学校的生命力所在。

第二,质量并重。哈佛成立的时候,只有一个老师和四个学生。现在,教师人数已超过2000人,学生人数近2万人。数字的发展是惊人的。哈佛在发展中没有忽视质量的提升,坚持质量并重。保证教育质量,除了明确的指导思想,还有两个更重要的措施:一是充实和完善设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哈佛的教学设施、实验室、图书馆、博物馆等。都是一流的;第二,注重人的素质。老师应该有创造性,学生应该有选择性。哈佛对学生的录取非常严格。被录取的约占报名人数的65,438+00-20%,大一新生入学前大多在中学取得A成绩。由于师资阵容强大,学生起点高,再加上物质设备等其他条件,哈佛的教育质量相当高,在美国乃至世界大学中名列前茅。

第三,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世界著名的高等学府都变成了“两个中心”,既是教学中心,又是科研中心,其中哈佛是最好的。事实表明,教师水平再高,也需要继续深造。哈佛的老师都有科研任务,哈佛的大四学生或者成绩优秀的学生也在学习的同时从事一定的科研工作。哈佛图书馆,博物馆,不仅为教学科研服务,还从事教学科研。哈佛大学做到了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两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第四,内外合作。哈佛大学内部单位联系紧密,很多学生可以跨院系跨学科交叉注册学习。哈佛还与麻省理工学院等著名大学和有影响力的科研机构合作。内外合作使哈佛大学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人力物力,扬长避短,发挥最佳效益。

哈佛大学社会学系

与哈佛大学的历史相比,哈佛社会学是年轻的。哈佛大学成立于1636,是美国最古老的高等学府。而哈佛的社会学成立于1930,不仅晚于欧洲的社会学,在美国也是后来者(芝加哥大学1892年成立的社会学系是美国第一个社会学系)。但是,哈佛毕竟是哈佛,也因为它是学术文化的重要场所,哈佛的社会学系成为了北美社会学的研究中心,开创了社会学在世界发展的新阶段。甚至有人说,美国社会学是从20世纪30年代末开始她的“启蒙运动”的,而这个启蒙运动的发源地就是哈佛社会学系。这与当时许多著名社会学家的成就是分不开的。

首先,哈佛社会学系的创始人皮特里姆·索罗金(P.A. Sorokin,1889-1968)被视为老一辈社会学家的最后一位开拓者,与宾格勒、罗素、汤因比等大师并列为20世纪杰出人物。他的一生是传奇的,也是开拓性的。他曾经是一个带有戏剧性色彩的政治活动家。索罗金在1922年被前苏联驱逐出境后,很快就到了美国。1930年成为美国公民,转到哈佛大学任教,直到1959年退休。

索罗金最重要的成就是他在哈佛期间取得的。在此之前,哈佛大学还没有成立社会学系。他最初被安排在经济系。1930年,在他的倡议下,学校成立了社会学系,索罗金为首任主任,任期12。新成立的社会学系迅速吸引了大批优秀人才,使哈佛在短时间内成为美国社会学的学术中心。在哈佛任教或学习过的重要人物有帕森斯、霍曼斯、默顿等。他们中的许多人后来成为功能学派的主要代表,也成为美国社会学的巨人。

1942年,索罗金辞去部门主管,帕森斯接任。索罗金逐渐偏离了社会学研究。在20世纪40年代末,他创建了哈佛创造性利他主义中心,转向利他主义的研究,并进一步发展了比较社会研究和对美国社会的批评。20世纪40-60年代,索罗金在美国社会学中的形象有些过时。他抨击现代中央集权的军事工业社会,认为西方社会面临着巨大的危机。

塔尔科特·帕森斯(1902—1979)接任社会学系系主任,开启了哈佛社会学的辉煌时期。由他创立的功能主义学派的出现也标志着现代社会学的开始。帕森斯于1927年在哈佛大学任教,先在经济系,后于1931年在新成立的社会学系,在索罗金手下工作。虽然他们的合作并不成功,但帕森斯的脚跟越来越稳。1944接任部门主管,1946改组为社会关系部,任职至1956。到1973退休时,他已经在哈佛教了46年书。

帕森斯一生都在写作和写作。他的成名作是1937出版的《社会行动的结构》。这本书奠定了他在美国社会学中的地位,也被视为对美国社会学理论发展具有分水岭意义的经典。这一成果从根本上改变了美国社会学理论贫乏的局面,显示了社会学理论研究的重要价值。由此,美国社会学进入了所谓的“黄金时代”。

帕森斯其实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理论家,他的成就主要表现在对社会学理论的继承和创新上。到20世纪40年代末,帕森斯的学术研究达到了一个转折点。以社会系统为代表,他形成了具有系统论特征的功能主义观点。重要的是,他在新改组的社会关系部中加入了一大批人才,从而建立了他的社会学帝国!

事实上,早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帕森斯就与社会学系一群才华横溢的研究生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这些人包括默顿、戴维斯、约翰·雷利、威廉、摩尔等。这就是所谓的哈佛圈。他们以帕森斯和默顿为核心,讨论了功能主义的理论问题。通过他们的努力,功能主义成为第一个也是最有影响力的现代社会学理论流派。

说到功能主义,就不能不提到罗伯特·默顿。虽然1939离开了哈佛,但他与哈佛有着不解之缘。

默顿以1931的优异成绩毕业后获得了哈佛大学的奖学金,成为新成立的社会学系的第一名研究生,并得到索罗金等名师的指导。1936获得博士学位。毕业后,默顿在哈佛大学做了两年多的讲师和导师,之后在新奥尔良的杜兰大学任教。从1941转到哥伦比亚大学任教。

索罗金是第一个对默顿学术生涯影响最大的学者。默顿后来回忆说,他之所以看起来傲慢地选择哈佛大学,是因为索罗金在那里。他说,索罗金是他寻求的导师,正是索罗金吸引他来到哈佛,让他接触到广泛的欧洲思想。默顿一入学就成为索罗金的研究助理和教学助理。他说他在索罗金甚至成了替身,每天去他的办公室为他做很多事情。所以默顿参与研究比较早,结果不断出来。比如他在1934发表的第一篇关于法国社会学的学术论文就是为索罗金写的。他更早也参与了涂尔干社会学的研究,更重要的是参与了索罗金《波澜壮阔的社会文化动力学》的研究项目。这些研究为默顿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甚至起到了定型的作用。

第二个对默顿的学术成长产生巨大影响的人物是帕森斯,他是当时的一名青年教师。默顿说,真正开启他社会学思考的人不是索罗金,而是帕森斯。在哈佛期间,帕森斯既是他的老师,也是他的对手。他们共同提出了一个功能主义观点。默顿等人经常去上帕森斯当时开设的理论课,课后一起讨论。帕森斯当时正在写《社会行动的结构》,默顿已经仔细阅读了他的手稿并做出了批判性的评论。

虽然帕森斯的理论观点引起了默顿的极大兴趣,但从一开始,默顿的理论取向和风格就与帕森斯大相径庭,甚至他的理论分歧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大。默顿和帕森斯都被称为功能主义的“巨人”,但他们的理论取向却相去甚远。帕森斯追求理论的高度抽象和一元论,追求“宏大理论”;默顿则强调理论的经验性和多样性,主张建立“中层理论”。前者属于刺猬,后者属于狐狸。因此,从一开始,默顿和帕森斯就走了不同的理论道路。

乔治·霍曼斯(1910-1989)也是哈佛社会学的大师之一。他在20世纪30年代初进入哈佛大学,开始学习英国文学。后来受生物化学家l·亨德森、心理学家、霍桑实验主要组织者梅奥的影响,转向社会学。他成为当时哈佛大学帕累托研究协会的主要成员,早期开展帕累托研究。

1939年,霍曼斯在社会学系任教,但在1941年,他应征入伍。直到1946帕森斯建立了社会关系系,他才回到社会学系。1970到1975,任社会学系系主任。主要著作有《人类群体》(1950)、《社会行为及其基本形式》(1961)。他后期受B. F .斯金纳的影响,主要倡导一种行为主义的研究取向,强调对社会现象的心理解释,从而与流行的功能主义观点形成了尖锐的对抗。

帕森斯建立社会关系系时,著名社会学家塞缪尔·斯托福(1900-60)也加入了霍曼斯的行列。他曾在威斯康星大学和芝加哥大学任教,专攻定量分析方法。他在哈佛大学建立了“社会关系实验室”,并进行了一系列重要的研究。主要著作《美国大兵》(1949),在群体动力学和社会研究方法方面有突出贡献。斯托弗在哈佛大学更重要的影响力在于帕森斯为研究生开设的课程。虽然他和帕森斯的学术研究风格不同,一个专攻实证研究,一个专攻理论思考,但在他们共同主持的研究生课程中,各有所长,相得益彰,让学生受益匪浅。

随着这些社会学家的去世,哈佛社会学似乎失去了昔日的辉煌。然而,这些大师的遗产仍然存在,魏昱仍然在那里。因此,在哈佛社会学系的小会议室墙上,写着:

有了社会学学位,你可以去任何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