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的税收筹划
的内容
避税计划
是指纳税人利用非违法手段,即表面上符合税法规定,但实质上违背立法精神的手段,获取税收利益的计划。税收筹划既不违法也不合法,与不尊重法律的纳税人偷税漏税有本质区别。国家只能采取反避税措施来控制,即不断完善税法,填补空白,堵塞漏洞。
节税规划
是指纳税人充分利用税法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通过对筹资、投资、经营活动的巧妙安排,达到少缴税甚至不缴税的目的的行为。
转移规划
是指纳税人为了减轻税负,通过价格调整将税负转嫁给他人的经济行为。
实现涉税零风险
是指纳税人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税款缴纳及时、足额,在税收上不会有处罚的一种状态,即税收上没有风险,或者风险可以忽略不计。这种状态的实现虽然不能使纳税人直接获得税收利益,但可以间接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这种状态的实现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规模扩张。
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中的实际应用
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企业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从各种渠道筹集所需的资金,这就需要融资决策。融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有助于企业降低资本成本,优化资本结构,增加所有者收入。
一般来说,企业筹集外部资金有两种形式:发行股票和债券。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这两种形式各有利弊。就企业税务筹划而言,发债比发股票更有优势。这是因为发行债券发生的手续费和利息支出,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可以计入在建工程或企业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作为扣税项目,可以在税前列支,所以企业可以少交所得税。而发行股票支付给股东的股息是用税后利润支付的,比发行债券的所得税还多。因此,在不违反国家经济政策的前提下,企业通过税收筹划,既可以筹集资金,又可以节税增资。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在融资决策的税收筹划中,有时税负的减轻并不一定意味着所有者收入的增加。因此,不能只关注筹资中的所得税,而必须以企业能否获得税后最大收益作为选择筹资方案的标准。
2.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税收负担的程度会对企业的投资决策产生很大的影响。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主要考虑投资方向、投资地点、投资形式和投资伙伴的选择,做出最优选择。
比如,从投资方式来看,企业投资可以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间接投资是指对股票或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投资。根据税法规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购买公司债券的收入征收所得税,购买股票的股息为税后收入,但风险较大。这需要企业权衡。直接投资涉及的税收问题较多,需要面对各种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等。企业在选择直接投资时,还应比较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金的投资方式。
企业在境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时,必须对资产进行评估,被投资企业可以根据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资产的计税成本。评估资产合理增加的,投资者应当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数额较大,纳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在五年内分期摊入各期应纳税所得额。被投资单位可以多列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用,以减少当期应纳税利润。评估资产减值的,投资者可以将其确认为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损失,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财务政策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允许的成本核算方法、计算程序、成本分配和利润分配等一系列规定开展内部会计活动。通过有效的税收筹划,使成本、费用和利润达到最佳值,降低税负。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的财务政策一旦确定,就不应该随意改变,所以在选择财务政策时要有前瞻性。
1.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与税收筹划
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会导致企业的经营成本不同,从而影响应税利润和所得税。根据现行税法,存货计价可以采用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加权平均、移动平均等不同方法。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不同,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佳方法。当物价持续上涨时,应选择后进先出法对存货进行定价,这样既符合稳健性原则的要求,又能降低期末存货成本,增加销货成本,从而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增加税后利润。当物价持续下跌时,应选择先进先出法计算价格,可使期末存货价值降低,销货成本增加,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达到“节税”的目的;在价格波动的情况下,宜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这样可以避免因各期利润变化而引起的各期应纳税所得额的波动,增加企业安排资金的难度。
2.折旧方法的选择与税收筹划
因为折旧要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的成本、费用、利润和应交所得税。因此,选择折旧方法,计算折旧就显得尤为重要。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寿命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人的影响不同。如果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法,可以在资产使用的前期提取更多的折旧,使企业少交所得税,起到缓缴税和隐性减税的作用。对于企业来说,延期纳税无疑是国家的无息贷款,降低了企业的资金成本。
计算折旧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净残值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由于新的会计制度和税法没有规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选择有利于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达到节税和企业其他财务管理目的。对于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且不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后期成本前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3.费用选择和税收筹划
关于费用,税收筹划的指导思想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分摊当期费用,预测可能发生的损失,减少应纳所得税和法定递延纳税时间,以获得税收利益。通常的做法是:
1已发生的费用应及时核销和入账,已发生的坏账、存货损失和合理的零件毁损应尽早作为费用入账。
2 .能够合理估计的费用和损失,应当通过预提的方式及时入账,如业务招待费、公益救济性捐赠等。,并准确把握允许费用,限额内部分全额收取。
尽可能缩短成本费用的摊销期限,从而增加以前年度的费用,推迟纳税时间,达到节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