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福州大学2021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的法律文件,学校根据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各级招生部门依据招生章程对高校进行有效监督,既增加了学校招生的透明度,也增加了考生的知情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校和考生在填报志愿时的信息不对称。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福州大学2021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福州大学(GB代码10386)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设立的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工科与理科相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

第三条现有学校为福州市旗山、宜山、潘通,厦门市集美、鼓浪屿,泉州市泉港、晋江,主校设在福州市旗山校区。第一年在福州潘通校区培养经管学院(含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公共管理、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工业工程、电子商务)、外国语学院(含英语、日语、德语)、人文与社会。汉语言文学专业)、法学院(法学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学院(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专业)、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学院(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专业)、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软件学院)(含计算机、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软件工程), 数学与统计学院(含数学与经济统计)、土木工程学院(含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管理、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智能建筑)和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含应用物理、电子信息、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先进制造学院(闽台合作办学专业)设在泉州晋江校区,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含美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设在厦门集美校区。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招生考试中心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招生监督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严防招生权力寻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要求

第八条各省、各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福建省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除英语专业外,学校只招收英语语言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考试无语言要求。学校以英语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不为非英语语言的学生单独开设课程或代课。非英语语言的考生应认真填写表格。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生机构组织的统一外语口语考试。新疆“民考汉”学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语文考试。

第十条学校支持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和重庆市万州区的定向招生计划,以及厦门美术类和泉州石化类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在上述地区连续三年高中就读且在当地实际参加高考的考生。

第十一条学校所有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各专业限制详见附件《福州大学本科招生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录取要求对其身体健康和专业技能进行复检。凡达不到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相关政策确定档案移交比例,在平行志愿省批次中,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000%进行档案移交。

第十三条学校认可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相关加分政策,根据加分后的分数分配专业或计算综合成绩。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不安排省、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一般专业录取原则

65438+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的按投档结果从高到低进行调剂(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

2.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省份,分数相同的考生排名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排名规则确定;在不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省份,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该批次相同分数排序规则确定名次。批次无同分排序规则的,参照普通本科平行批次执行;如果还是一样,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选出最佳人选。

3.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在招生计划1: 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4.福建省考生报考外语专业,外语成绩不低于110,且必须通过口语考试。

5.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省(市),各专业的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和相关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山东音乐学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指定的专业联考证书,报考我校。在各省级招生部门的投档范围内,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语言、综合(高考综合改革所在省市为三科总分之和)、外语、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排名),第一专业与第二专业设置2分的成绩差(综合成绩100分)。在考生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空缺专业。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100。

美术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

音乐学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

注:艺术类项目的方式和比例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原则为准。

第十六条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独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我校今年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第五章学籍管理和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根据《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由福州大学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福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八条中外合作办学、闽台合作办学、定向生和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录取时为单独招生院校代码专业(包括面向泉州、面向厦门招生专业和部分省市的地质矿产专业(含资源勘查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的学生,只能在录取后转入同一招生院校代码专业;艺术专业的学生入学后才能转艺术专业;其他转专业具体实施细则按照《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根据闽价[2004]16号、闽价[2004]213号、闽价[2065 438+02]411号、闽价[2065 438+03]6550号、闽价费[2065 438+05]222号、闽价费[2066学校各专业学费标准为:理工科、文史类5460元/生/学年(软件工程三、四年级65438元+03000元/生/学年),音乐类专业89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9360元/生/学年;闽台合作项目为65438元+0.5万元/生/学年,菜单国际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6万元/生/学年(如有变动,按福建省发改委最终批复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根据闽价[2003]535号、[2004]395号、[2004]437号、[2005]483号、[2006]355号、2012号。民加费[2012]453号、民加费[2012]467号、民加费[2014]408号、民加函[2016]331号、民加费[根据民加费[2018]166号等文件宜山校区1000元/生。学年(4人),潘通校区1300元/生。学年(4人)或990元/生。学年(6人),集美校区1300元/生。学年(4人)或65438+。

第二十一条以上收费如有变动,按福建省发展改革委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还办法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发[2005]费43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执行。疫情期间退费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改革委、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20〕9号)执行。

第六章激励和补贴政策

第二十二条优秀新生奖励学校将根据录取情况给予新生入学奖励,奖励人数为45人。其中一等奖10名,每名奖金20000元人民币;二等奖15,每张奖金10000元人民币;三等奖20名,每名奖金5000元人民币。

第二十三条学生资助制度

为了帮助贫困家庭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制定了“绝不让一个愿意学习、有前途、愿意工作的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经过20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我校现已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和校内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勤工助学、学费减免、新生绿色通道、孤儿全日制资助计划、临时困难补助、师生社会救助和爱心捐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居民免费医疗保险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过程按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部门当年制定的相应政策执行。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不举办任何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于以我校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具体解释由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负责。

招生网站:

联系电话:0591—22867800,22866857(传真),

投诉电话:0591—22991792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大学城武隆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

邮政编码:350108

电子邮件:fdzsb@fzu.edu.cn

附:福州大学本科招生体检要求

1.患有下列疾病的人不能被我们学校录取。

1.严重心脏病(经手术治愈的先天性心脏病,或分流较少的房室间隔缺损、出血较少的动脉导管未闭,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认不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

2.严重的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和尿毒症。

3.血液、内分泌和代谢系统的严重疾病以及风湿性疾病。

4.严重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疾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和肝功能异常的患者(肝炎病原体携带者除外但肝功能正常)。

6.除非在下列情况下,否则肺结核不会被接纳。

(1)原发性肺结核和浸润性肺结核已硬化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留胸膜肥厚;

(2)所有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及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仍无变化;

(3)淋巴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

二、患有下列疾病的,我校相关专业不予录取。

1.色觉轻度异常(俗称色弱)的专业不能录取: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地质工程、环境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应用心理学。

2.色觉异常ⅱ(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有美术、设计、应用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任意一种颜色的电线、钥匙、信号灯、几何图形的专业不能录取:除列入轻度色觉异常和色觉异常ⅱ类的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工程、物流管理、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不能准确识别显示器上红黄绿蓝紫任意颜色的数字和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适合主修。

1.主要器官:肺、肝、肾、脾、胃肠道等。做过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且甲亢已治愈一年,不适合学习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交通运输、物流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智能建筑、采矿。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少,动脉导管未闭出血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认不需手术者,不得与第三部分第一条同专业学习。

3.身体残疾(未恶化),不适合学习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或远视,下同)凡是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都不要学生物医学工程。

5.凡一眼矫正到4.8的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不应学习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智能建筑、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制药工程、采矿工程等。

6.一只眼失明另一只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不适合学习智能电网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储能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车辆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计算机、信息安全、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管理、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智能建筑、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工业工程、物流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信息、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数字媒体技术、物联网工程、应用物理、制药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工业设计、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法学、社会学、应用心理学专业。

7.如果双耳在3米以内,或者一耳在5米以内,另一耳完全失聪,则不宜学习土木工程、交通运输、智能建筑、英语、日语、德语、法学、社会学、音乐学。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细胞痣、白癜风者不宜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