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如何转专业?有什么限制吗?
一、可转专业人数:本次转专业的对象为2005年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各专业可转人数见2006年各专业可转人数(附表1)。其中,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每班人数控制在28人以内(含28人),其他专业每班人数控制在36人以内(含36人)。2.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1,道德品质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2.学生确实有转专业的特长,转专业可以充分发挥特长;3.已修课程成绩在及格以上;4.因某种疾病或身体缺陷(隐瞒既往病史者除外),经校医院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可在其他专业学习;5.高考成绩不低于拟转专业当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最低分;6.转专业还有其他充分的理由。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转专业:1、委托培养学生、定向培养学生、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水专业学生(航海技术与轮机工程)、国防生;2.正在退学并保留学籍的学生;3.入学后转专业的学生;4.无正当理由的学生。四是限专业1,高考为文科的学生,不得转到当年招生科目为理科的专业;高考理科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当年招生科目为文科的专业(2005年各专业招生科目见附表1备注栏)。2.艺术设计学院的学生(艺术生)只能在艺术设计学院内部调剂专业,同时不允许其他学校的学生(非艺术生)申请调剂。3.申请转建筑学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教务处和土木建筑学院组织的艺术考试,并通过考试。4.由于学校资源不足,余家头校区的学生无法跨校区转专业。五、申请程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两份),提交至现学院。现任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向拟任职学院发送审批表,拟任职学院负责组织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相关材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核。6.教学管理:1。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其教学要求按转入专业培养计划执行,需要免修或补修的教学环节由教务处审核。学生转新专业后,相应的关系变动由学院与相关部门联系后办理。2.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在新的专业学习,在此之前办理相关手续。3.学生转新专业后,由学生所属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打印、盖章,并将从我院转来的学生成绩单全部转到我院教学办公室。七。时间安排:1。学生申请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06年5月16日前;2.接收院校考试时间:2006年5月26日前;3.收到学院提交材料的时间:2006年6月2日前;4.学校公告日期:2006年6月28日前;八、本次所有转专业的学生从2006-2007学年开始按专业缴纳学费,学校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九。其他注意事项:1。转专业涉及学生权益,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务必将此项工作及相关政策传达给学生。同时制定我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接受学生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具体考试或考核的内容、方式和安排等。),并向学生公布,报教务处备案。2.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学生应在充分了解各专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申请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不得转回原专业或调剂到其他专业。十、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表1:2006年调整了可转入学生计划的专业数;附表2: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表3:2006年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由学院填写)。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参考资料:/ver 7/2006/e 2822 efdc 0 BC 76 e 1 .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