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证
学生证
是学校发给刚入学时已取得学籍的学生的身份证明,证明学生在该校就读,证明其身份。一般学生证上会有学校盖章的本人一寸彩色或黑白照片,比如大学生,所在学院和班级,在校年限(入学时间-毕业时间)。
持学生证的学生可以享受坐火车、汽车、旅游等优惠待遇。学生证仅供个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2017 12 1《公共服务领域英语翻译与写作规范》正式实施,规定studentidcard的英文名为StudentIDcard。
规章制度
学生证是国家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是学校发给取得学籍的学生的身份证件,用于证明学生在学校就读,证明其身份。学生应该妥善保管、爱护和使用它们,以免丢失。新生入学后,复试合格并取得学籍者,可发给学生证。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持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系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加盖“注册章”后有效。学生证和校徽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凡不慎损坏或遗失学生证或校徽者,允许申请补发。申请补领时应遵循以下程序:学生证、校徽意外损坏,由现有人提出书面补领申请,领取学院《学生证补领申请表》,如实填写,辅导员(班主任)签字,学院办公室盖章,损坏原件带到学生处办理。
如不慎遗失学生证、校徽,应及时向学院办公室报告并登记;丢失学生证的必须登报声明作废。
要求补领时,应填写《学生证补领申请表》并由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经学校办公室审核盖章后上报政教处。你应该办理注册手续并支付报纸费用。从报纸刊登之日起,你必须有一个月的时间来检查它,当确实无法取回时,将给予更换。
如果检查时发现找回,可以联系学生处撤回申请。补办学生证和校徽需要工本费和手续费。学生证各栏内容不得擅自涂改。各栏目内容经审批后需要变更的,应持本人书面申请及相关单位、部门的证明材料到学生处办理。
学生休学或毕业离校时,应交回学生证,由学校注销留作纪念。学生带着毕业证书离开学校。对丢失或故意不交的,视情况给予适当罚款。注:本挂失流程及领取规定仅供参考,学生证及领取以学校(学院)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