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经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校”的指示精神,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

第二条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317)。

第五条办学性质、层次和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第六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9号(邮编:261011)。

第七条学院简介: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院校。2014年被确定为全国示范性供销合作高等职业院校。2016年被认定为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2018年被教育部确立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学院地理环境优越。位于世界风筝都潍坊市,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绿化覆盖率达65%以上。是省级“花园式单位”。一路相隔,是风景秀丽的杜源湖公园和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白浪绿洲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毗邻火车站和汽车站,交通便利。

办学理念先进。秉承“一切为了学生成功”的宗旨,面向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确定的山东省十大产业,率先成立山东省农村现代管理服务职业教育集团,搭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平台,实施行动导向的模块化课程体系和“1+X”证书制度,不断完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项目化教学模式改革。德技结合、工学结合,培养具有科学人文素质、工匠精神、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该学院具有鲜明的专业特色。学院拥有连锁经营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两个中央重点建设专业,资产评估与管理、物流管理两个中央重点支持的实训基地。建立了现代金融服务、会计两个省级品牌专业群,建立了会计、资产评估与管理、连锁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六个省级专业群,四个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务管理专业是省教育厅确定的高职高专与本科院校(潍坊学院)并行培养试点专业。电子商务专业被省教育厅确立为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主持制定并完成了连锁经营与管理专业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方案,参与建设了连锁经营与管理专业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建设省级精品课程32门,开设16门课程,建设省级精品资源。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30余次。

学院的师资结构合理。专任教师340人,其中省级教学团队5人;4人被评为省部级教学名师;1人获评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术教师;常年聘请美国、韩国、日本外教10余名。我院教师教学科研进一步加强,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山东省科技进步奖、山东省软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200余项。

学院基础设施完善。学院七个教学机构都有独立的教学区,所有教室都是智慧教室;有大学生活动中心、塑胶田径场、人造草足球场、标准篮球场、排球场以及乒乓球、跆拳道、健美操、瑜伽、健身、舞蹈等室内训练场地。有数字千兆校园网,大型超市,洗浴中心,银行ATM。

学院培训条件齐全。会计技能实训室、商业银行柜台业务实训室、证券投资模拟交易大厅、建筑模型实训室、财务管理综合实训室、报关报检模拟大厅、模拟导游实训室等校内实训室1100间。,有270个校外实训基地,2个中央政府支持的实训基地,连锁管理专业生产性实验实训基地。

近年来,学院的海外合作不断深化。目前已与伦敦美国国际大学、爱尔兰莱特-肯尼理工学院、韩国明基大学、日本神户电子学院、新加坡东亚管理学院、马来西亚诗雅大学等24所海外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校际交流频繁。学院与韩国Catulli关东大学实施了“3+1”合作办学项目。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财务管理、证券期货、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7个专业的学生可以申请进入卡图利的关东大学。截至目前,* * *已有59名学生在佳得乐就读关东大学。与爱尔兰莱特-肯尼理工学院合作开展会计专业联合培养。双方互派教师,* * *制定课程考核标准,* * *享受教学资源。

高校社会服务的多元化。学院作为“全国供销社实训基地”和“山东省供销社教育(科研)实训基地”,联合企业组建团队,开展社会培训和科研,服务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潍坊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点,我多年来承担了7所高职院校的考试组织工作;作为山东省第一届、第二届会计与信息化应用大赛的承办单位,制定了山东省会计与信息化应用大赛的规程和标准。

大学资助体系健全。我们高度重视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补偿、求职补贴、绿色通道招生、企业资助、爱心超市等形式,全方位关注品学兼优、家境贫困的学生,确保学生安心学习。

这所大学有一条通往成功的康庄大道。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加强就业指导,鼓励学生创业,同时为学生出国深造、提高学历、参军入伍开辟广阔的发展道路。通过办好院系两级就业市场,实施素质提升和就业创业两大工程,建立就业导师、创业导师两大指导教师队伍,组织模拟演练、项目实战等措施,全面推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学院现为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首批潍坊创业大学教学点,拥有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就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8%左右,就业和创业各得其所。毕业生月收入增长较快,工作岗位与专业关联度高,个人职业发展空间大,实现了家长、企业、学生的满意。

学校先后获得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优秀高校、山东省技能人才培养优秀高校、山东省德育优秀高校、山东省校园文明建设优秀高校、山东省教学管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近年来,学院取得的成绩被《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新华网》、《人民日报》、《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网》、《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多家中央及省级媒体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八条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纪律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省级招生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符合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的考生,予以承认。

第十五条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省教育考试院启动计划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外语要求: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言,不要求口语。其他专业没有要求。

第十七条准入规则:

1.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省级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方式和投档比例查阅考生档案。

3.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专业(类别)+学校”平行志愿模式投档,按照考生高考总分和本人志愿,按照专业招生计划的1:1,从高分到低分招收(后续)志愿考生。

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1)录取以各省志愿设置和录取原则为准。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第一次投档人数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招收考生(后续);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2)学院对入档考生采取“自愿清零”的原则。如果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类似志愿的原则从高到低调剂,不服从调剂的退档。

4.美术专业考生需参加山东省美术统考并取得证书。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相联系的投档方式,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5.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专业志愿没有等级之分,相关科目没有成绩要求。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全面的入学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项收费:

1.普通学费标准:语法、金融类专业4800元/年/人;理工农医50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人;校企合作专业8800元/年/人;中外合作专业12000元/年/人。退役士兵和技术技能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山东省发改委指示文件为准。

2.住宿费应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奖助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享受国家和山东省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符合条件的在校家庭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型: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第二十二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事宜。学院保留对以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扣押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否则,学院将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考生可通过电话或高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经省级教育考试院核准后的录取结果。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可在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查询。

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

第二十八条联系信息

学院地址: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9号。

邮政编码:261011

联系人: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网址:

电话:0536-2600007、2600077(传真)、2600087和2600088。

邮箱:sdjmzsb @ 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