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2007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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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

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旨在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无一例外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教育部2004年12月1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结构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组成以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学生德育等方面专家为成员的考核小组,进行测试考核。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计划的实施。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教育创新和素质教育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根据创新教育和专业培养的需要,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要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积极探索统一考试录取与多元化考试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选拔录取形式,自主选拔录取有个性的优秀人才。

第三,招生对象

具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湖北省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只招收市县级以上重点中学高中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

2007年,我校自主选拔招生计划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量的5%以内,文理兼收。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

(1)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5个学科的全国奥林匹克竞赛,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三等奖者;

(2)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者;

(3)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具有特殊专长和技能的人(如科技发明、发表过的科学论文、文学创作、英语等。)或在我校设置的某一学科专业中具有突出的培养潜力;

(四)省重点中学、省示范中学、市(县)重点中学推荐的综合素质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不及物动词注册程序

(1)信息发布:学校充分利用省级新闻媒体、校园网、各地市招办发布自主招生信息,同时向相关中学发放自主招生资料,有选择地在部分重点中学进行咨询。

(2)报名:2007年,我校采用网上报名与纸质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自主招生。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首先登录我校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根据获奖情况和素质发展情况,填写《湖北工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填好的《湖北工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由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A4复印纸),于2007年3月31日前(以邮寄日期邮戳为准)寄到我校招生办。截止日期后不再接受报名。

(3)初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联系推荐学校对考生材料进行核实和初审,根据考生情况分为文科组、理科组、科技发明组、综合素质组,确定各组参加面试考核的学生名单,并通过网站告知考生考核的具体安排。面试和考核时间暂定为2007年4月17-18。详情请参考网站公告。

(4)面试考核:学校组成的专家考核小组主要以面试方式对候选人进行相关考核和评估,对候选人的思想品德、学习研究能力、社会组织能力、专业兴趣、专业特长和技能等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提出候选人。参加面试考核的考生需提交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取消无证书原件考生的面试资格。

(五)入围人选的确定: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围人选。入围考生人数按自主选拔招生计划的150%确定。入围考生在学校招生网站和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后,报湖北省招生办备案。

(6)录取:

1.入围考生需参加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成绩达到湖北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2.学校对通过初审、符合统考成绩要求、首次报考我校的入围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和自主选拔录取。原则上满足入围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3.如果第一志愿的学生人数不足,可以录取填报第二志愿的入围考生。

七。监督机制

(一)明确考核内容,统一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

(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湖北工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考试工作纪律规定》(公户大学纪检发[2006]3号)。

(三)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4)推荐中学和考生本人应以“诚信”为原则,自荐和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推荐学生入围资格和考生在该中学三年推荐资格。

八、本办法由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