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奖学金评审标准

评估标准:

评价时,对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按照创新创业学院课程平均成绩(G1,平均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创新创业创新实践孵化效果(G2,实际成绩按附加规则计算)进行评价。最终得分=G1*60%+G2*40%。最后根据具体分数确定获奖者和等级。

奖学金金额和比例:

将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和获奖比例分别为:一等奖3000元/人,不超过参赛人数的5%;二等奖2000元/人,不超过参与人数的10%;三等奖1000元/人,不超过参赛人数的20%。

选择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未受过任何学制内的处分。

(2)专业基础扎实,在学制内无任何课程不及格记录。

(3)在创新创业学院课程体系中,至少取得11学分,并取得结业证书。

(4)服从创新创业学院的工作学习安排,创新创业人才档案中无不良记录。

(5)创业导师年终评价良好或以上。

(二)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创新创业理论研究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学术体系内主持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项目。

2.本科生在学术体系中以“创业”为关键词参与并发表至少1篇创新创业学术论文;研究生在国家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期刊上参与并发表至少两篇以“创业”为关键词的创新创业学术论文。

3.以个人或团队(报名人数前3名)身份参加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或动员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得校级二等奖及以上。

4.团队(前3名申请人)成功募集超过65438+万风险投资,或团队(前5名申请人)成功募集超过1万风险投资,或团队(前8名申请人)成功募集超过1万风险投资。

5.进入江苏大学创新创业苗圃或创业孵化基地后,孵化情况良好,曾被学校评为“十大创业之星”或“十大创业团队”(申请人排名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