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婚姻政策

法律分析:2005年3月,教育部公布了新版《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废除了大学生结婚需征得学校同意的旧规定。目前大部分高校都表示会按规定执行但不会鼓励,因为大学生结婚引发的婚假、产假、同房等问题都没有明确的答案。教育部官员也强调,学校不干预、不禁止,并不意味着教育部门提倡大学生结婚。新《条例》于今年9月1日生效,这意味着从新学年开始,中国大学生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就可以登记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46条婚姻应由男女双方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强迫另一方,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涉。

第1047条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男女双方要求结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完成时,婚姻关系成立。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重新登记。

第1050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的协议,女方可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105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婚姻无效:

(1)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家庭关系的;

(三)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