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办理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

自己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居民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3.本人近期照片(照片标准,免冠彩头,无标准服装,经常戴眼镜的居民要戴眼镜,背景色为1寸证件照);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以人才或海外人才身份申请居住证的,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申请创业或文化艺术创作的,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获得居留证的资格如下:

1,合法身份,即拥有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2,合法居住半年,包括租赁,宿舍,投靠近亲,自己买房。

综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照片、居住地址、就业、就学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在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在读的材料。

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由其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办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