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学历参加在职研究生考试有什么要求?最好有详细的流程,谢谢!
1.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3)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两年及以上(从专科毕业至9月1日录取为硕士研究生,下同),达到与专科毕业同等学力,并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按照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可再次申请硕士学位,但仅限于委托培养或自行集资者;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2)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组织的单独考试:1。它们符合申请条件中第1、3和4段的要求;2.大学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及以上,业务过硬。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满2年及以上,业务过硬,经单位同意,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是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职工;(3)符合上述(1)或(2)条件者,可报名参加相应的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或单项考试。可招收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49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师范大学、聊城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1.满足(1)中的要求;2.高校非法学专业;(以下13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知识产权法、刑法)可招收法律硕士学位毕业生的48所学校为: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 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兰州大学。上述院校录取本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学校不再组织本专业统一或单独考试。(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毕业生全国联考,简称“工商管理硕士联考”。1.满足(1)中1、3、4、3项的要求;2.大学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