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升格为专科学校。

江汉大学招生情况详见《江汉大学2015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江汉大学2015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我校组织开展了201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

我院招生对象为:2015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学院、成人高校。

【注: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应届毕业生:指学生毕业的湖北省内普通高校,无论是湖北省内的还是外省的,必须是今年毕业。生源为湖北省但毕业学校不在湖北省的学生不予录取。〗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修完普通高职院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

3.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4.英语专业要有一定的第二外语(法语、德语、日语)基础;

5.身体健康。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列号;招生专业;专业代码;教育系统;计划招生

1;工商管理;120201K;2;40

2;广告;050303;2;30

3;英语;050201;2;25

4;电子信息工程;080701;2;30

5;护理;101101;2;25;

总计划;150

报名结束后,考试前,学校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调整各专业招生人数,并在网上公示。

第三,注册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报考我校相关专业,每个学生限报一个专业。

(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65438+4月10-2005年4月28日,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5日-6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 30-3: 30)。

(二)现场确认地点:江汉大学j 16 a 11室(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

(3)注册程序

1.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于4月10至4月28日期间登录我校主页“高考”栏目或通过我校主页“教育教学”进行报名。

进入教务网上,选择“升本科”栏目,按要求输入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蓝底1寸免冠彩色电子报名照片(必须是本人照片,如发现非本人照片,取消报名资格。这张照片将作为入学后的准考证等证件的照片。照片分辨率应设置为300,大小不超过100kb)。请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提交(请填写本人正在使用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我校及时联系)。

2.4月28日至4月29日,我校对网上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进行集中资格审查。在此期间,已报名学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已批准的报名表中“本科院校意见”一栏有“同意报考”。

3.报名审核通过者打印《湖北省2015高校学生报名表》一式三份(打印的报名表可为彩色和黑白)。本人确认签名(签名必须本人手写)后,交由本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我校高职、护理与医学技术学院考生提交的学院)签字盖章。

4.5月5-6日,报名学生持《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学生报名表》一式三份、本人已完成课程单份【须学校(学院)教务部门盖章】和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到我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

6月3-4日,申请人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到我校教务处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地点:J16一楼A110报名中心。

第四,考试

(1)考试时间:6月6日一天(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江汉大学主校区(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三门(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

动词 (verb的缩写)入学和注册

接纳原则

“专升本”学生的录取工作将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我校负责。我们学校会设置英语成绩合格线(英语专业为英语综合,其他专业为大学英语)。资格线是按照我校今年招生计划总额的一定比例来界定的。只有达到英语合格线的考生才能被录取。通过资格线的考生,严格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三门课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比较考试中科目三的分数;三科成绩相同时,比较一科成绩,选择最好的一科。

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录取后学校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二)录取结果

6月9日前,我校将在网上公布所有考生成绩,6月18前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对录取名单无异议的,我校将于7月6日前到省教育厅办理备案手续,并于8月中旬前向报名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在领取录取通知书时,应提供其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供我们参考。具体领取录取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见网上通知。

(三)报到

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于8月底到我校报到登记迁入户口(具体要求见《报名须知》)。被录取学生的档案由毕业学校盖章并加盖骑缝章,然后在学生向学院报到时提交。

六、管理和治疗

(1)收费

“专升本”学生与我校2015同专业本科生执行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从2011年级开始实行学分制管理,具体收费标准按上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举报前请查看网上通知。

(2)学籍管理

学生入学后,我校将组织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原则上,我校招收的学生按单独班级组织,按现有学分制管理。实际招生人数不足15人的,按2013级同专业录取。“专升本”入学学生的注册手续由我校按有关规定办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要求管理。“本科”学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学校为大学生单独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学生按照人才培养计划学习。学生在第一学期不参加网上选课,而是根据学校的要求在下一学期参加网上选课。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经考试合格,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3)就业政策

“专科生”就业按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政策执行。

七、申请咨询

027-84226308凌老师

八。投诉和报告

027-84225804李老师(江汉大学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