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补贴
2.补贴对象: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后两年内的高级技工院校毕业生。
三。申请条件:三个要求都要满足。
1.申请人毕业后两年内(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已在当地市中小企业就业。
2.正常缴纳社保,在本企业连续6个月正常缴纳。
3、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四、强制性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
3.关于中小企业分类的声明函
4、符合申请条件的最近6个月工资支付凭证。
5.劳动合同(仅提供约定事项和双方签字的页数)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补贴
1.学费和助学贷款都有补偿。
?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本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重合带
大学毕业生可以向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学费和助学贷款得到补偿。
2、第一次创业有补贴。
对首次开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津贴。补贴标准和申请程序由省级人民团体和财政部门确定。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可以向当地社区部门提出申请。实行弹性学制,放宽学生学习年限,允许学生调整学业进度、保留学籍和退学创新创业。
第一次创业有补贴。
3,困难毕业生有补贴。
对来自低收入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特困残疾人且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愿意求职创业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学籍证明复印件。申请材料先由毕业生所在学校审核公示,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社保卡银行账户。
困难毕业生有补贴。
4.风险贷款有折扣。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对于合伙企业,可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企业家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对65438+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国家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村)推荐的创业项目、创业者、创业项目、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企业、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稳定守信经营的二次创业者及金融机构认定的其他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300万元。
风险贷款有折扣。
5.有税收优惠。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凭就业创业证明(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按每户每年12000元的限额,在三年内实际抵扣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最高定额标准可提高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54.38+0万元的部分,减按654.38+02.5%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54.38+0万元但未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54.38+0万元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