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上大学政策

法律解析:根据我国兵役法的规定,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现役军人或者在校大学生参军的,可以保留其入学资格和学籍。退伍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五条,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在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准予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惠待遇;毕业后参加国防生、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军官选拔的优先考虑。服现役不满12年的义务兵和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工人,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恢复工作。义务兵和士官在服现役期间,保留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