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疫情期间开学规则

所有进入校园的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积极配合门卫进行证件检查和体温检测,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进出校园。

在职教职工、劳务派遣工凭电子通行证(或一卡通)由门卫体温正常后通过指定通道;后勤服务人员持有河北何达实业有限公司发放的通行证;因公需进入校园的离退休职工,应提前与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联系,由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向安全工作办公室报备后方可通过;外教凭保卫处和国际合作处发放的通行证允许通行。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单位或者个人阻挠或者拒绝执行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者无故拦截依法执行处理疫情任务的车辆和人员的,可以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人员予以拘留和罚款。在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应杜绝妨碍和拒绝防疫人员身份登记、测量体温、限制交通、佩戴口罩等行为。

造谣者可拘留或罚款;编造突发传染病等与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恐怖信息而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以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应当禁止散布谣言、谎报疫情、编造或者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等与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

学校在校内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或者疑似感染者时,应当及时报告,并按照要求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凡允许或纵容上述患者继续从事容易传播该传染病的工作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