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委员会

为促进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的突出发展,浙江大学决定将光华法学院作为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建设的“特区”。根据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规律和学院特点,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实行特殊政策进行改革试点,包括:在人事制度方面,光华法学院可自主决定引进人才的标准,提出引进人选,并报学校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学校按相关政策提供待遇保障;在评价机制方面,光华法学院参照国内外一流法学院的学术评价标准,自主制定教师职称晋升和硕士、博士导师资格的评价标准和学术期刊标准,根据评价标准自主评价教师职称晋升和硕士、博士导师资格并报学校批准;在人才培养方面,光华法学院可以参照学校的指导原则自行制定和实施本科课程计划,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制定研究生招生和培养体系计划。

(一)成立教授委员会

为推动光华法学院学科发展达到国际一流水平,2007年4月,浙江大学决定在光华法学院成立教授委员会,并邀请、安寿莲、刘、吴、、、陈、季卫东、、、倪明江等教授组成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由陈温昶教授担任主任委员。2010 1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浙江大学副校长罗卫东教授接替常务副校长倪明江教授担任教授委员会委员。

(2)教授委员会的职权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在学校的领导下,根据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决定学校的学术事务,包括专业和课程设置、教师的任免、教师职称的晋升等。

推荐光华法学院院长、常务副院长,由浙江大学按学校规定的程序聘任;副校长由校长提名,副校长由教授委员会决定。副校长由浙大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聘任。

建立教授委员会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由十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教授委员会成员必须品德高尚,在法学或实践中有突出贡献,具有教授资格(包括各类特聘和兼职教授等。)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教授委员会的任期为四年。第一届教授委员会由浙江大学学院按照前款标准聘任的七名教授组成。其余名额由教授委员会三名以上委员提名补充,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后聘任。第二届教授委员会委员由上届三名以上委员提名,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任职。从第三届起,教授委员会委员由上届三名以上委员提名,其中至少包括两名新委员,全体委员同意在法学院教授会议上任命。教授委员会主席由三名成员提名,经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任命。主席和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4)第一届教授委员会成员简介(以姓氏笔画为序)

一.王泽鉴

王泽鉴先生于1938年出生于台湾省。

第一个考上台大法律系。同校法学院期间,以第一名公费留学的身份考入台湾省教育部,赴海德堡大学深造。半年后转到慕尼黑大学,师从20世纪最伟大的民法教授卡尔·拉伦茨先生学习民法和法律方法论,获得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68。

王先生任教于台湾省立大学法律系。曾任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主任、法学研究所所长。创办《台大法学丛书》,出版《台大法学丛书》。前者30多卷,后者几百卷。开设民法通则、债编、物权、比较民法、民法、特别法等课程。

王先生曾任台湾省“司法院”法官,现为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学研究所召集人、台湾省立大学卓越计划成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精通德语、英语、日语等多种语言,曾在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英国(剑桥大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等国家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出版有《民法理论与案例研究》、《民法通则》、《民法债编》、《民法财产权》等专著近20部,是为数不多的在德国最高级别法律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的亚裔学者。据南京大学数据库统计,王先生著作的引用率居中国法学界之首。王先生为中国法学研究水平的提高、研究方法的启发、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做出了巨大贡献,被海峡两岸法学界推选为当代中国法学界第一人。

二、安守廉(威廉·P·阿尔福德)

威廉·P·阿尔福德先生出生于1954,美国人。

王先生1970毕业于阿姆赫斯特学院,1972毕业于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1974毕业于耶鲁大学中国研究硕士,1975毕业于耶鲁大学中国史硕士,1977毕业于哈佛法学院。现为哈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亨利·史汀生教授,东亚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他的研究领域是:中国法律和法律史、比较法、东亚人权、国际技术转让和国际贸易。

王先生是当代美国著名的中国法学专家,在国际经济法领域具有重要影响。

第三,刘

刘先生,出生于河北,性别:1938。

政治大学学士,南美以色列-美国大学硕士,犹他大学博士。曾任政治大学法律系系主任、法学研究所所长,还在多所著名大学法学院担任客座教授。获1981法学学术著作奖,1982优秀研究奖。曾任台湾省“司法院”首席大法官。他目前是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兼职教授。

王先生是国际私法领域的著名学者。

第四,吴

吴先生出生于天津,年龄1956。

王先生现任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北京大学总顾问、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曾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副院长、院长。

王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他还是哈佛法学院的访问学者和美国艾森豪威尔威尔威尔基金会的学者(65438-0997)。

王先生的社会职务包括:教育部法制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等。

王先生是我国金融法学专家,其研究在该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动词 (verb的缩写)孙笑侠

孙笑侠先生出生于浙江,年龄1963。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哈佛大学访问学者。1992起,历任浙江大学(原杭州大学)光华法学院副主任、副书记、院长、副院长、常务副院长、院长,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主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2),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5),国家“百千万工程”(2007)。

社会职务有:中国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与法律史研究会会长等。

王先生是我国法理学和公法领域的专家,其研究在该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6.陈

陈先生出生于福建,姓名:1944。

王先生1967毕业于台湾省立大学法律系,1969获得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70获得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72获得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目前,他是浙江大学客座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席、南京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台湾省政治大学兼职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

王先生曾任海峡交流基金会副理事长兼首任秘书长,多次代表参与两岸事务商谈。

社会职务包括:理查德律师事务所CEO兼管理合伙人(注:理查德律师事务所最初于20世纪60年代+0940年代成立于上海,20世纪60年代末+0940年代迁至台北。现为亚洲最大、华人世界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拥有法律、金融、科技等专业人员600余人),台湾省红十字会会长,台湾省国际法学会理事。

王律师在法律实务方面的成就在华人世界享有盛誉,擅长跨国法和法律伦理研究。著有《金融法与企业管理——兼论两岸相关金融法律问题》、《企业家的跨国金融法》、《理解跨国边界的法律》、《法人,你为什么不辜负你的期望》等。,并在国内外著名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

七。季卫东

季卫东先生出生于江西,年龄1957。

王先生1983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93获得京都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日本神户大学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王先生被选为国际社会学联合会法社会学研究委员会指定主任;现为JASL委员、亚太论坛(淡路会议)研究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CIDEG委员、专业期刊《法律社会学》(意大利)学术编辑委员会委员、综合性意识形态期刊《21世纪》(香港)执行编辑委员会委员。自2006年以来,他还一直是国际高级研究所(IIAS)的研究员。王先生具有卓越的法学造诣,是改革开放后日本公认的成就最高的法学学者,深受日本法律界人士的尊敬。

王先生是法社会学和比较法方面的专家,其研究在该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八、张文显

张文显先生出生于1951,河南人。

王先生于2000年获得吉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82)和吉林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83-85就读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1989-1990就读于华盛顿大学。现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1985至1993,1994 1先生任吉林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2002年任吉林大学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他还在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大学法学院担任兼职教授。社会职务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兼法学部主任、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等。

主要研究领域和方向为法理学、当代西方法哲学、法社会学和法律政治学,尤以法理学和当代西方法哲学领域的研究最为突出。

九,胡建淼

胡建淼先生出生于浙江,年龄1957。

王先生1982毕业于杭州大学哲学系,1989获得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现为浙江工商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社会职务有: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国际东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司法部(中国)法制日报社法律专家顾问、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

1995年王律师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一届),1997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级培养人员,兼任浙江泽达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王先生的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是行政法学,在行政法学领域占有领先地位。

X.罗卫东

罗卫东先生出生于1963年8月。他出生于浙江淳安,是NLD成员。

王先生8月参加工作,1982。2004年4月毕业于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外国哲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现任浙江大学副校长。

1978年6月至1982年6月在杭州大学经济系读本科,1982年7月至1993年6月在杭州大学经济系任教师,期间1989年7月在职研究生毕业。1994 1至1997 1任杭州大学科研二处副处长,1994年7月至1995年5月任日本静冈大学国际关系系客座研究员,1997 1任杭州。1997 10升任教授,1998 12任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系主任,2004年4月毕业于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外国哲学专业博士生,2008年3月任浙江大学校长助理兼社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2009年6月,

浙江省政协委员

王先生的主要研究领域和方向为经济学。

(5)介绍教授委员会秘书

谢,先生出生于台湾省,1962。东海大学法学学士,中正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曾任记者、公证员、执业律师、台湾省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高雄律师公会理事、高雄21世纪都市发展协会理事、台湾省国际法学会理事、北京法盟知识产权公司副总经理、台湾省环境质量文教基金会理事长、台湾省红十字会顾问。

赵骏

赵军,男,9月出生,1978浙江杭州人,2001毕业于浙江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2003年获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获康奈尔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2003年9月至2004年5月在哈佛法学院东亚法律研究中心做访问学者。2006年9月至2009年4月,他在Mintz Levin Cohn Ferris Glovsky and Popeo p . c .(Mintz Levin律师事务所)和Kirkland & amp;艾利斯国际LLP(伊凯国际律师事务所)是一名律师。2009年9月至今,我一直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任教,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商法的研究和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