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奖学金评定标准

河套学院奖学金分为: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校内资助和社会资助。其中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评估标准如下: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全日制本科、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 * *生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四,道德品质优秀,诚实守信,生活简朴。

五、在校学习期间,综合评价成绩在班里排名前三。

六、对于综合评价成绩没有进入前三名,但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术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学比赛等方面表现突出。详情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强不息的实际行动,在我校和我区影响较大,在全国影响较大,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学术研究成果显著。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已被SCI、EI、全文收录,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专著(以专家鉴定为准)。

3、在学科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以专家鉴定为准)。

5.在体育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争光。非体育专业学生通过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通过参加国际、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团体项目前二名。团体项目应该是主力。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在省级比赛中获得第一名。团队项目应该是主角。

7.获得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七、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体育成绩良好或以上(残疾学生除外)。

八、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