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对高考单科成绩有要求吗?

第一,没有要求

二、根据《山西医科大学2016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第五章录取要求:

第十九条学校根据省、市、自治区的要求,确定招生计划数和学生投档比例。

第二十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医学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分数第一”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录取专业时,考生所录专业按照“投档顺序、分数高低、报考专业”的原则确定;考生成绩并列的,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根据所报志愿和拟报名专业的特点择优录取。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全部已满,学校部分专业未满,学校将根据分数择优录取。考生填写“否”或不填写“不到其他专业”一栏,视为不服从调配。

第二十二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次报考的考生。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自愿清”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三条高水平运动员按教育部、省级招生部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四条

我校运动康复专业招收体育(理科)考生。录取时,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临床医学“5+3”一体化人才培养是指医学硕士三年制研究生教育,与五年制本科教育后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人才培养是指儿科专业学位三年制研究生教育阶段,与本科教育阶段后我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学生转入我校研究生阶段,纳入当年研究生招生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注册为研究生。完成第五年学习后转到我校进行三年研究生教育的学生,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完成教学计划并达到要求者,分期授予学历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我校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学生。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的学生;生源地考生不够的,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地所在地区(市)考生;学生所在地区(市)考生仍不满意的,原则上在全省范围内由高分调整至低分。学生入学后,必须与培养学校和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方可获得录取通知书。免费医学生录取政策如有调整,以国家和山西省录取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学校只提供英语语言教学,非英语语言考生建议慎重报道。

第二十八条我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给予加分。

第二十九条录取结果以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校招生信息栏和校园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