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学和法律

一.历史演变

上海大学法学院,前身为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最早可以追溯到1978成立的复旦大学分校法律系,以及1988成立的上海理工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和上海科技法学联合研究院。

复旦大学分校法律系是上海最早的单位,也是文革后中国最早恢复和开展法学教学和研究的单位之一。65438年至0985年,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的分校合并,组成原上海大学。原复旦大学分校成为上海大学文学院,系更名为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1993上海法学院(与上海政法管理学院合并)加入原上海大学,称上海大学法学院,文学院法律系更名为文学院涉外经济法系。1998 10原学院涉外经济法系与原知识产权学院进一步合并,组建新的知识产权学院。

上海理工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成立于1988和1991年。与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社会科学与法律研究院等相应院校一起,,中心成立了上海科技与法律联合研究院,由常务副院长方明伦担任院长,研究院总部设在。1994年5月,原上海理工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科学技术学院合并组建新的上海大学。当年9月,经钱伟长校长亲自倡导和联系,香港星光传呼集团董事长黄先生当年首期各捐款200万元,合同约定今后十年每年再捐款1万元,在北大、上海大学建立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校长方明伦亲自指导了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建立和建设,并兼任知识产权学院院长。1998 10 10月,知识产权学院与文学院涉外经济法系合并,组建新的知识产权学院。1994至2002年八年间,上海大学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方明伦教授担任院长。现任院长是陶新亮教授。

2004年,原上海大学法学院(与上海政法管理学院合并,校址在青浦野马浜)独立成立上海法学院。上海大学党委经过讨论,任命王卫国教授为院长,重组上海大学新法学院,地址为宝山区神路99号上海大学本部综合楼B座四楼。

二、发展现状

上海大学法学院下设知识产权学院、法律系和金融法系。此外,还有比较法研究中心和港澳台法研究中心。目前有3个法学硕士学位授予点(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刑法),1本科法学专业(有金融法、知识产权法、刑事司法三个方向),1第二学士学位法学专业,1成人教育法学专业。我院现有本科生近600人,研究生130余人,成教学生数百人。多年来,我们开设了本科、双专业、研究生、在职研究生五个层次的法学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知识产权等几十门课程,完成了一批具有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的科研著作和其他成果。

学院附属的知识产权学院是我国高校中最早成立的两所知识产权学院之一(另一所是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它是一所进行法学教学和研究的法学院,以知识产权法的教学和研究为特色。知识产权学院自1994成立以来,培养了1000多名本科生和1000多名双学科本科生。1996以来,已经和正在培养数百名法学哲学、法律文化、法社会学、法律方法论、犯罪学、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司法心理学、比较行政法、知识产权法、财税法、宪法与公民权等领域的研究生;同时还举办了知识产权管理在职研究生课程和面向全校的知识产权课程,为社会培养了数万名知识产权人才。

学院金融法系开设的金融法专业方向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把上海建设成为国内和国际金融中心。学生在大学三年级完成通法学主要课程后,将进一步学习金融法律、法规及其金融与资本市场原理的基本原理、基本操作知识和专业课程。在了解和熟悉金融、会计和资本市场运作一般知识的基础上,全面学习和掌握银行法、证券法、会计法、保险法、信托法、票据法、公司法和破产法、金融证券业律师实务、上市公司运作法律实务及相关专业法律知识等内容,成为兼具金融行业实务操作和专业法律素养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学院拥有一支以教授、副教授为骨干,具有丰富教学、科研和司法实践经验的优秀师资队伍,承担了多项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和市级立法机关立法课题。知识产权学院是中国最早招收学生学习和研究知识产权法律与管理的本科教学单位;中原大学涉外经济法系是“文革”后上海最早恢复和开展法学教学和研究的单位。近二十年来,为司法部门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上海许多著名的法官、检察官、律师都毕业于该系。

学院重视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重视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思考问题的能力。通过开展演讲比赛、辩论赛和模拟庭审活动,培养学生敏捷的思维反应能力和口才。学生将精通一门外语。学院聘请一批国内外著名学者专家担任兼职教授,不定期邀请国外专家学者讲学,进行学术交流。多年来,学院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了许多成果,产生了相当大的社会影响。

高校毕业生就业定位主要是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专利商标局、各级政府行政部门、海关、边检、外贸部门、外资企业、银行等企事业单位。

三、学科发展规划

根据上海大学的总体定位和战略目标,新世纪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规划,以及学院的现状和可能的发展条件,经过多次研究和讨论,法学院提出了以下发展目标:弘扬“自强不息、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校风,拆除“四堵墙”,“坚持教学和科研两个中心”,“培养一个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的人”。与时俱进,锐意创新,审时度势,扬长避短,汇聚力量,重点突破,服务上海,辐射“长三角”,面向全国,把知识产权法和金融法作为学科的生长点和支撑点;形成特色,培养特色,构筑制高点,以学科建设为主导,以本科教学为中心,教学与科研紧密结合。到2010,学院将完成由教学研究型向研究教学型的转变,经过20年的不懈努力,跻身全国一流法学院行列。具体来说,学院将在2010年实现以下目标:

(一)学科发展目标

通过对世界一流法学院和国内一流法学院的研究考察,做到知己知彼,审时度势,有所为有所不为,扬长避短,形成和巩固提升科研和学科特色,注重应用研究和研究应用。2010前,建成1至2个学术高地,形成并巩固在知识产权、金融法方面的学术优势,保持“本市前列、国内先进”的平台,2010后,力争实现并保持“中国前列、国际参与”的平台。

(二)教学发展的目标是

力争三年内形成一支教学科研综合能力强的教师队伍,构建系统、科学、递进的教学体系;建立规范、激励、有序的教学管理规则,组织编写一批理论联系实际、体现学术研究前沿的优秀教材。同时,积极稳妥地引进和使用原版外语教材,开设多媒体课程和双语课程,全力提高本科和研究生教学质量,培养基础知识广博、专业特色鲜明、善于研究和实践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到2010,形成科研引领教学、教学渗透科研、体现研究型学院特色的特色鲜明的教学体系。

(3)团队建设目标

目前,法学院现有教职工40余人,其中专业教师30人,承担着本科、研究生和成人教育的任务。学院将通过大力提升现有教师水平和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双管齐下”措施,建立基本规模50人以上、平均年龄40岁以下、博士学位比例30%以上、国内知名学者比例10%以上、各学科人才分布合理的教学科研“与我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