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大学在李思敏怎么了?
广西科技大学在李思敏有哪些问题?
广西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广西科技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李思敏于2022年2月15日晚饭后被纪委工作人员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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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显示,李思敏在担任广西科技大学校长期间,为他人在工程承包、设备采购、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万余元。2023年3月24日,李思敏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22年7月31日,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广西科技大学纪委监委对党委原副书记、校长李思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和调查。
经查,李思敏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原有使命,逾越规章制度,官商勾结,聚敛财富。干扰考察工作,与他人串通,对抗组织审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活动,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车私用。
组织询问时未如实说明问题的;滥用职权,擅自决定多缴,造成损失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李思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心存敬畏,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党内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行为法》等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思敏开除党籍处分。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非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